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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命名“南护城河路”的批复

发布:2021-09-30慈溪房产网编辑:章杭奔

关于同意命名“南护城河路”的批复

慈溪市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命名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命名为“南护城河路”。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南护城河路

汉语拼音:Nánhùchénghé Lù    

起止点:位于观海卫镇。东至南央路,西至村道。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9月30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