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发布:2026-02-09慈溪房产网编辑:孙静
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缴存时间:
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购买新建住房的,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且取得《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贷款额度:
1、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户;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10万元/户。
2、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x倍数。
倍数目前按20倍确定,可贷额度计算不足25万元的,保底贷款额度按25万元/户计算。保底贷款额度需要满足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的要求。
3、还贷能力测算。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力,按照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测算。
贷款期限:
购房贷款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提取
提取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银行卡。
提取金额:购房月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以已付款金额为限,整取。
职工本人账户提取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
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详询房产公司)
职工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明;(二)《商品房认购协议》;(三)《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四)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